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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提前下发 资金怎么跟着项目走?

2019-09-09 08:00 作者:贾新荥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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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委会议提出“金融部门继续做好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之后,9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下称“国常会”),明确提出“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会议确定,允许专项债资金可用作重大项目的资本金并框定了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同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

天风宏观首席分析师宋雪涛提醒,市场对于专项债“提前下达”可能存在误读。今年“提前下达”明年限额,并不是指“提前使用”明年限额,使用“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同时,宋雪涛表示,这一消息对股票的情绪和预期会有提振,但不影响今年的利率债供给。

方正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陶川同样表示,“确保明年年初即可使用”并非地方政府可在四季度使用提前下达限额的信号,专项债是否提前发行需要后续政策信号的确认。若1.848万亿元的额度在四季度发行,意味着很长一段时间内,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不会再出现提高的时间窗口,不宜对四季度新增地方债券的额度预期过高。

怎样看待专项债提前下发?

陶川表示,从背景上看,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已近尾声,四季度面临无债可发的局面,下半年财政紧缩效应明显。

今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3.08万亿元,一般债务限额与专项债务限额分别为9300亿元、2.15万亿元。当前发行进度已达94%,9月份仅余1849亿元(407亿元一般债,1442亿元专项债)待发行。

提前下达地方政府部分新增债务限额并不是新政策。去年召开的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明确,在2019年以后的年度,国务院可以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郭磊表示,“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这一点并没有进一步超预期。相较此前金融委会议,国常会的表态明确了专项债将采取类似去年的模式,即专项债的使用会放在明年第一季度而非今年第四季度。但是,考虑到去年底本身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的时段(2018年12月政治局会议指出“强化逆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这仍是一个积极信号。

宋雪涛指出,此次提前下达额度,可提前4个月开始储备项目、走流程,一是可以提前确定重大项目,开年立刻动工;二是有利于专项债资金做项目资本金政策得到充分利用。

资金怎么跟着项目走?

此次会议要求新增专项债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同时明确“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专项债规模比例可为20%左右”。

从政策走向看,今年6月之前,专项债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6月份出台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从今年发行情况看,专项债约30%投向基建,土地储备和棚改专项债占比近70%。

陶川对此表示,此次会议大幅放大了专项债的基建杠杆。此次国常会新增专项债100%用于基建投资,且20%可用作资本金,专项债发行带动的基建投资最高可达1.8倍。“假设明年年初专项债使用见效,宽财政将支撑明年上半年的基建投资。”陶川说。

若按照政府债务现额的60%计算,今年四季度到明年一季度可提前下发的地方债至多为1.848万亿元,其中专项债1.29万亿元。

郭磊表示,在排除土储、棚改后,提前下达的专项债投向基建的比例有望提升至70-80%甚至更高。若假设2020年专项债新增限额同比增长20%,则2020年专项债新增限额预计约为26000亿元,其中将有5200亿元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理论上将撬动约2万亿元增量资金。这会对明年基建发力构成明显提振。

郭磊同时指出,此次会议显著扩大了“重大项目”的认定范围,将重大项目的认定领域由“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扩大至能源项目、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以及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这将进一步撬动基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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