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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来炒A股?业内观点:法律不支持 央行没必要

2019-01-11 08:00 作者:王媛媛 来源:国际金融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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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准后,携“万亿子弹”的央行,再次凭借是否可以炒A股的话题“实力抢镜”。

在当前疲弱的市场行情和敏感的时间节点交织下,“火力无限”的央行可以入市的传言,为A股股民带来无限遐想。

然而,多位金融机构、法律专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监管职能、法律依据、经济影响、入市必要性等方面综合来看,央行进入股票市场不可行,且没有必要。

不过,也有业内观点认为,市场对“央行炒股”解读过度,后续入市操作形式依然可待探讨。

央行炒股不出格?

前几天,央行的身影还是更多地和“降准”一同出镜,这两天怎么和“炒股”打包,引起热议了呢?

这个事情要从东兴证券说起。

1月8日,东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张岸元发表评论称,各国中央银行都大量持有外国股票资产,作为其外汇储备多元化投资策略的一部分。考虑到稳定市场等多种原因,中央银行持有本国股市资产,并不出格。

张岸元以日本央行为例,指出该行自2002年开始持有本国股票资产,并于2010年大幅增持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截至2018年末,日本央行股票及ETF持有量占央行总资产约4.39%,占交易所总市值约3.7%。

张岸元认为,按照日本央行对股票及ETF资产的持有比例简单测算,如果中国央行以合适的资产类型方式,持有1.58万亿至1.78万亿元的A股资产,不会对央行资产负债表和股市造成结构性影响,且更有利于A股在2019年实现健康平稳运行。

野村控股亚洲研究部负责人Jim McCafferty亦表示,股市是重要的国内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可能在2019年开始购买中国国内股票,并认为中国将采取超越以往的措施来刺激股市。

券商内部争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如此敏感的时间节点,“火力无限”的央行为A股股民带来“无限遐想”,围绕央行是否可以炒A股的大讨论就此展开。

支持方随即出现。中信证券(16.95 +5.87%,诊股)策略首席分析师秦培景团队认为,从日本央行进行股票资产购买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国央行未来购买股票ETF具备一定可行性。从中国情况来看:

首先,最直接的一个潜在作用是置换证金的持仓。相较证金公司,央行通过扩张资产负债表进行股票ETF购买的成本更低,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交易。

其次,既可以作为稳定市场举措,也可以压低风险溢价,刺激直接融资市场。

第三,央行扩表直接购买ETF不存在信用乘数效应,流动性不会外溢,不会直接影响其他资产。

第四,可以学习日本设计“定向调控”式的ETF购买计划,鼓励企业在特定领域加大投资,包括固定资本、R&;D(研究与试验发展)等。

不过,秦培景团队亦表示,全世界的央行都极少把购买股票作为一种货币工具。部分央行会购买海外的股票或是ETF作为管理外储的方式,但是直接购买本国的股票是极其例外的操作。

与此同时,中信证券的另外一名首席分析师并不认可央行炒股的可行性。

“首先基本面和实现条件不具备,其次《中国人民银行法》不支持,最后从实践来看,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日本)这么做,但结果是弊大于利。”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称,“实际上,现在这个国家(日本)的金融机构都希望央行能够退出,因为市场流动性大幅降低。”

法律条件缺失

记者获悉,接近央行人士表示,没有听说“央行直接入市”的计划。这不太现实,法律上也不支持。

1月9日午后,央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发表观点称,央行直接购买股票或者ETF的理由不成立,目前中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定,央行没有必要进入股票市场;央行购买股票容易加大股价波动性,很可能扰乱市场定价功能;目前仍应该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央行进入股票市场,将出现监管难题,并且容易影响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受舆论风向改变影响,“狂欢”的A股迎来“跳水”,上证50、沪深300等午后大幅回落,沪指收盘涨幅收窄。

记者查阅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发现,与央行炒股票可行性相关的争论法律条款,主要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央行的业务主要有: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理论上,《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没有明令禁止央行购买股票或股票ETF的行为。但市场观点认为,从各个方面考虑,央行都没有必要直接购买股票。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出央行介入股票或者ETF,属于对央行监管职责理解不够,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缺乏了解。”

“人民银行履行的职责是保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证券期货市场(包括ETF),属于高度风险的盈利性领域,中央银行不能参与。此外,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如果央行涉足证券市场,央行货币发行的数量,直接和股价产生关系,不利于央行客观中性地执行货币政策。”杨兆全说。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央行进入股票市场不可行,主要原因是于法无据、监管难、没必要。”

厉健称,首先,《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第23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相关货币政策工具,其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投资股票。其次,央行是政府部门,如果入市,成为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证监会很难对其进行公平、有效的监管。再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央行完全可以在宏观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证券市场稳健发展,没必要亲自出马。

分歧观点众多

“我觉得市场对央行炒股票的市场解读有点过度了。”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前影响市场的一些利空因素开始边际改善,包括贸易摩擦有望取得进展、减税降费推进、降准出台等利好因素作用,市场有望企稳回升,改变疲弱局面。但目前市场仍然信心不足,走势低迷,所以央行炒股票被热炒,其实是因为投资者期待更多的重大利好出现。”

“至于央行是不是真的买股票或ETF,需要看央行的态度。就当前低迷的市场而言,从政府的角度来释放一些利好或者是选择入市的话,也无可厚非。”杨德龙表示。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则表示:“央行炒A股的传言属不实消息,部分国际、国内顶尖正规机构直接参与大肆渲染、鼓动是不太负责任的,需要谨慎核实。国际经验固然有可供借鉴的合理性,但需结合中国国情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包括法律体系、审核机制、资本市场大环境等要素,直接生搬硬套并不可取。个人认为,央行炒股在现行中国暂时不可行,且不认可央行直接参与,在法律制度、信用风险、全民买单的公平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有待探讨。”

央行炒股是否为时尚早?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联席负责人、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黄文涛认为,“央行最重要的事情并非去持有A股的股票,当前最需要做的是把货币政策传导路径打通。现在货币政策已经较为宽松,而货币还没有流到实体经济里去,这是央行最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不是买A股股票或ETF,这是本末倒置的问题。”

顶点财经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股票不太合适,属于变相的定量宽松行为,对宏观经济会产生副作用。”

“当前不可行,不认可央行直接参与,法律也不支持。”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后续可行性依然有待探讨,但反对生搬硬套变成传言鼓动市场。”

恒丰泰石董事总经理韩玮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称,应当从本质和形式两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从本质上看,央行入市符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职能。当前大批蓝筹股价格远远低于价值,无论是央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长线资金,还是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但会起到矫正资本市场失灵、提升资源配置的作用,而且会获得丰厚的长期回报。从形式上看,央行不宜直接出面买股票,应出资给专业的平准基金运作。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开滞后的法规限制,另一方面交由专业机构运作,不但可以取得更好的投资效果,而且还可以使央行专注于货币与汇率等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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