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宓迪)10月10日央行官网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据悉,《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央行公告,《办法》从多方面规定了相关机构的基本义务。《办法》表示,从业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方法,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合规管理,完善相关风险管理机制。同时,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建立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意图,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情况,了解自然人客户的交易是否为本人操作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此外,从业机构应当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制定报告操作规程,对本机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做出统一要求。
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从业机构及其员工对依法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据央行公告,2018年10月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刚刚在京召开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会议。
公告称,会议认为,金融系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紧跟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国际标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当前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反洗钱标准趋严,国际反洗钱互评估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同时,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和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都要求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作为风险管控的重要举措,反洗钱监管已成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
会议还强调,金融系统作为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要客观认识当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意识、认识方面的问题,也要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既要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更要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