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正文

青岛金融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点打击8个方面

2018-10-10 08:13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青岛新闻网10月9日讯(记者刘倩倩)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近期,青岛市金融办围绕地方金融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系列工作,为深入推进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创新,发布《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致市民的一封信——坚决将地方金融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内容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金融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深入推进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创新,对违规金融行为和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市金融发展基础牢固、势头良好。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针对当前黑恶势力逐渐向金融领域渗透这一新动向和新问题,市金融办聚焦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所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重点针对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为期三年的地方金融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对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从严惩治。

此次地方金融组织扫黑除恶排查范围包括经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打击重点有8项: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4.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5.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的;6.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的;7.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为实际控制人的;8.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突出问题。如发现上述机构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可直接向市金融办举报,我们将认真对待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85911253

举报邮箱:jrbjgyc@163.com

信件投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1516房间。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