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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增量资金或入市税延养老险前景看好

2018-07-18 08:01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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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行业内外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得以迅速推进。

今年4月1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确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随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相继出台。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着较大区别,个税递延对于投保人会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按照个税缴纳比例估算,假设我国目前约有3000万人缴纳个税,保守估计其中30%的人购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参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中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有研报预计,这将带来千亿元级别的保费增量。

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要求来看,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四款产品。一是收益确定型产品(A类),指在积累期提供确定收益率(年复利)的产品;二是收益保底型产品(B类),指在积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复利),同时可根据投资情况提供额外收益的产品,可细分为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和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三是收益浮动型产品(C类),指在积累期按照实际投资情况结算收益的产品。

据记者不完全梳理,截至目前,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英大泰和人寿等险企均全面布局了四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

有券商研报分析计算指出,在“悲观、中性、乐观”假设下,税收递延型养老险参与率分别为30%、50%和70%,每月可抵扣保费分别平均为600元、800元和1000元下,预计每年将会分别带来648亿元、1440亿元和2520亿元增量保费。根据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基于个税递延养老资金运用较为稳健的前提,预计其中10%比例左右的资金将进入权益类市场,将为市场带来百亿元增量资金。

这样一笔“养老钱”对于消费者的重要性无需赘述。因此,规范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实现资金的安全稳健运作和长期保值增值,也就成了监管层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关注重点。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鉴于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是实现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作和长期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办法》对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具备的条件提出了相对较高的要求。同时,针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办法》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在总体风控要求上,强调应当建立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控流程,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并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评估。二是在操作层面上,针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需重点关注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投资策略偏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下行风险等,分别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管理要求。三是在风险保障措施上,要求投资管理人按照账户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以更好保护参保人利益。此外,《办法》还从账户隔离、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委托原则、估值要求、信息披露等6方面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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