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产品示范条款同时发布。与先前发布的试点通知以及税延产品开发指引相比,暂行办法的公布不仅明确了税延经营险企的资质要求,也标志着与税延配套的相关办法全部出台完毕,销售落地进入倒计时。泰康养老已经重点围绕经营资质报备、系统搭建和产品研发展开紧张筹备。
12项资质要求,险企入围有门槛
就税延养老的业务开展,《暂行办法》中共做出了包括注册资本、偿付能力、服务网络、养老资金管理经验等在内的12项规定。对此,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表示,从国家层面看,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被视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资金安全性和稳健性要求是极高的,理应对险企提出门槛要求。李艳华同时表示,泰康有着二十余年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经验,无论是产品精算能力、投资管理能力,还是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在市场上都很具有竞争力。据了解,泰康养老从2010年起开始全国范围的机构筹建,已经设立了31家分公司。此外,泰康年金管理资产规模累计已经突破2200亿元,其不仅是国内第二大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还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并成功入围新疆职业年金受托人管理名单。
而就资质中“具备完善税延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泰康养老产品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收到中保信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A类、B1、B2类、C类产品全部验收通过。泰康养老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最全的税延养老产品线。
追求长期保值增值投资强调安全性
“安全审慎、长期稳健”是《暂行办法》中对投资管理的原则性要求,与此同时,《暂行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资金运用的专项管理制度以及内控和风险管理机制。据泰康方面介绍,泰康养老的保险业务主要以终身重疾、终身养老年金等长期险为主,平均负债久期超过15年,具有良好的长久期资金管理经验。此外,泰康养老还搭建了强大的投资监督能力,通过跟踪资产风险变化、进行压力测试调整配置等手段,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
人社部公布的《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泰康近六年的企业年金受托规模平均增速达到43.49%,企业年金实现年化平均收益6.47%,均排名市场第一。此外,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泰康养老受托管理资产的集合计划加权平均收益也位居市场第一,而其官网披露的各类万能型保险产品年化结算利率也均保持在5%左右。
企业端开拓有望成为行业主流
泰康养老方面表示,税延养老是国家的一项政策福利,对员工提升养老保障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此外,个税抵扣行为本身也需要人力资源部门的协助。泰康养老愿为各大企业做好政策和产品解读工作,将国家的税延政策、税延产品推广好。
据了解,除了传统的销售渠道外,泰康养老还开发了线上的税延养老专项测算工具,微信端、PC端的投保流程也基本开发完毕,此外,公司还设置了400-66-95522客服电话的税延养老服务专席。李艳华表示,泰康养老已经与上海、福建、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进行了接触,了解企业需求,讲解税延政策,并对上述区域的业务人员进行了政策和产品的初步培训,计划在四地区同步启动销售工作。
泰康养老不仅有着20余年的团体保险服务经验,还于2013年首创了行业领先的BBC销售模式,通过独家研发的弹性福利平台,实现了与企业人力资源网络对接,进而将保险服务由企业团体延伸至员工个人。截至目前,BBC业务的规模保费收入累计已近百亿元,对接的企业平台已经超过3.5万家。泰康养老方面表示,BBC的销售经验将会被很好的运用到税延养老保险的销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