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日前,银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较于2010年的版本,新《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披露的内容更加丰富,涵盖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
在保险公司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中,新《办法》要求新增“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同时,披露的近三年股东大会主要决议等信息,要详细到“至少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等。对于保险公司应披露的风险管理状况信息“风险评估”,在保险、市场、信用和操作等主要风险的基础上,新《办法》新增了对战略、声誉、流动性等风险的说明要求。新《办法》还规定,如保险公司被发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情况,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张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