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财政部日前发布 《关于下达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云南、陕西这10个地方获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合计8.6亿元。
据悉,此次下达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将充分发挥受表扬地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共同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力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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