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对保险业进行的重新定位,为新时期保险业深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特别是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为保险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迎来了保险业发展的新机遇。在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指引下,近几年来城阳区将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造环境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引导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对保险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保险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4年上半年全区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5.1亿元,保费支出9000万元。
一、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
城阳区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青城政发〔2013〕30号),明确了全区保险业发展定位、目标和重点,进一步优化保险业的发展环境,拓宽保险业的服务空间,不断释放行业发展潜力。强化保险机构的引进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向正阳路金融一条街集聚,对新设立的保险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开办经费补贴,全区保险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正阳路周边聚集保险机构27家,保险机构营业部遍布全区6个街道,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
二、鼓励保险产品创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保险机构立足城阳经济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发相适应的保险产品。目前,各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种类主要含养老型、保障型、意外等80余个险种;财险业务种类主要含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信用保险等100余个险种。2012年,城阳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先住院后付费”新型诊疗模式,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住院押金,仅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病人出院结算时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2013年新农合大病救助1800余人,发放救助金840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开展,使患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率平均提高了15%,有效提升了参合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政保合作,引导保险机构参与民生建设
城阳区政府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职能,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民生建设,做深保险市场,推进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养老和健康等人身险业务发展,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满足不同层次保险消费需求。人保财险城阳支公司积极参与平安城阳建设,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城阳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社区家庭财产保险,2013年度为社会提供244.6亿元风险保障,支付各类赔款近6000万元。中国人寿城阳支公司积极参与城阳区的新农合经办服务,1-9月处理案件60余万笔,报销金额1.52亿元;配合区政府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了学生保险信息反馈制度。太平洋财险城阳支公司是区划后首家入驻城阳的保险公司,承保了海湾大桥、海底隧道项目,参与城阳区公众责任险、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2013年实现保费收入近5000万元,支付赔款2000余万元。
城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