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农历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保监会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减税养老”体系渐成。“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创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
作为“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免税政策已经在我国实行十余年,其中不仅包括个人缴纳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企业缴纳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涉及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其当期税务负担。
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这三大领域。
一些专家指出,一个健全的养老体系一定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养老支出,层层保障,税收优惠的全覆盖也将力促我国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体系,织密养老保障网,迎接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探索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递延,早在2009年,国务院在推动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文件中已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做了大量研究。鉴于此,业内预计该试点最有可能在上海破冰。
分析
为“减税养老”算一笔账
30岁的上海白领陈才安,今年7月份的税前收入为6250元,扣除“四金”以及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应纳税51元。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精算师给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可以税前先列支600元作为保费购买养老保险,则应缴税下降到29元。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每月可以少纳税22元,一年就是264元。如按照投资30年计算,则30年间少缴纳7920元个税。如此推算,按照上海2000万总人口计算,只要10%的人参与,每年对于上海个税的影响将在5亿元左右。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表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个人而言,有“减负”效应;对政府而言,可以缓解养老财政压力,弥补养老资金缺口;对保险行业来说,也可能是保险公司新一轮保费增长的刺激点。
据国金证券测算,假如居民存款增量的10%用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那数额将非常可观。居民存款余额高企的主要原因是对未来缺乏安全感,尤其是对养老、医疗等高额支出。如果个人合理补充养老险,保守估计,只要每年居民存款增量的10%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养老险,即可带来每年4000亿元规模的保费。
从各国经验来看,公开数据显示,韩国自从1994年6月针对养老金推出税收优惠之后,寿险公司资产/GDP的比例从18%提高到接近35%的水平;美国在1974年推出养老金税收优惠后,寿险公司资产/GDP的比例从20%的水平上升至目前的35%左右。“需要说明的是,这部分个税并不是免缴,而是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补缴,具体缴纳方式还要等细则出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优惠主要体现在资金的时间成本。”
以陈才安为例,如按照中央政府设定的CPI同比上涨3.5%左右的目标来算,则他30年暂免纳税税额可赚得约13.5万元的“贴现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