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场外挂牌,不仅能拓宽融资渠道,还可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昨日,青岛海信广场有限公司、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参加了由市南区工商局及市南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组织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培训会。“我们公司挂牌之后,企业效益翻了两番,产品品牌知名度也高了。”某品牌海参企业向记者表示。
2017年挂牌企业超30家
市南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抢抓“新三板”、“新四板”等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发展机遇,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加快进入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市南区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39号)和青岛市《关于支持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市南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进入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力争到2017年底前,全区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数量达到30家以上。
记者从培训会上了解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成功挂牌后,对实际发生的保荐辅导、审计、律师、验资、资产评估,以及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中心内部审核等服务费,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对
挂牌企业在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挂牌,且在市南区注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保荐辅导、审计、律师、验资、资产评估,以及企业进入股权交易中心内部审核等服务费用,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其剩余费用,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费用不超过40万元。
适当提高行政执法容忍度
据介绍,对拟挂牌企业将纳入市南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服务平台。在挂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提高行政执法容忍度。对拟挂牌企业在申请材料过程中,需开具的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证明材料,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函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申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予以申办答复。
同时,建立优秀中介机构服务奖励机制。鼓励支持一批信誉好、服务优、执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到市南区注册发展,对注册在市南区的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市南区企业成功实现挂牌服务的,每服务挂牌一家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补助。本报讯(记者 张华静 通讯员 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