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处理了一起重疾险理赔案件,客户家属在上报理赔资料的当天就获得理赔金11万余元。
据了解,客户朱女士,2009年10月1日在合众购买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及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各11万元。2013年8月朱女士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发现甲状腺结节及肿大,随后在体检中心再三询问和建议下,朱女士于2013年10月30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复查甲状腺彩超,检查结果提示:不能排除恶性肿瘤,医生建议住院手术治疗。
2013年11月14日手术很成功,术后病理示:右侧滤泡型乳头状甲状腺癌(T3N1aM0,I期),术后经医生介绍由于发现肿瘤发现的早,经手术后肿瘤清除的很干净,并向分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运营部的领导及理赔人员对此十分重视,迅速和朱女士取得联系,了解相关病情,并对理赔所需材料做出温馨提示。2013年12月10日朱女士正式向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理赔人员主动上门收集材料和核实案情。录入系统后,2013年12月12日总公司就作出了核赔决定,并于当天把理赔款110181.57元打入朱女士的账户上,案件历时仅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