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合众人寿常州支公司接到报案,客户印某因心脏疼痛住院治疗后进行行体外循环下二尖瓣加主动脉瓣置换术,客户家属在上报材料的次日获得合众理赔金130249元。
据了解,客户印某2005年购买合众永康保险,保额3万元,年交保费1437元,连续交费8次;2008年购买幸福人生保险,保额10万元,附加幸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年交保费3030元,连续交费5次。4月初,印某从西藏回来后,身体感觉不适,多日的疲惫,让印某一直高烧不退,经多家医院治疗,门诊以肺炎予以治疗,最后,通过心脏彩超终于发现病灶,并成功进行了开胸,体外循环下二尖瓣加主动脉瓣置换术。
客户家属随即向分公司报案,分公司理赔人员协助客户家属第一时间申请理赔,在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后,合众于次日赔付130249元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