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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遗忘ATM机上被顺走 新韩银行有监控不给看

来源:大众网 -- 2013-07-14 09:08:27 字号:TT

  市民徐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9日在城阳区的新韩银行办理业务离开时,不慎将钱包遗忘在ATM机旁,银行查阅查监控后表示,徐女士的包是被后面取款人拿走的,但是拒绝透露对方信息,表示需警方立案才能查看。而警方却以钱包“遗失”不属于盗窃为由,拒绝立案,并建议报案人去法院投诉。由于不知被告人信息,徐女士同样无法在法院立案。徐女士大惑不解,自己明明是受害人,如今却落入了求助无门的境地。

  爆料:客户钱包被他人拿走 银行警方都说管不了 

  7月9日下午5点多,徐女士在城阳区正阳中路的新韩银行城阳支行查完账后,就匆匆离开了。7月10日,刚刚发了工资的徐女士想再次通过工资卡查账时才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徐女士记起将钱包忘在新韩银行城阳支行的ATM机上。随后,她便找到银行要求看监控录像,“工作人员看完监控后告诉我,钱包确实遗落在了ATM机上,被后面取款的一位女士拿走了,但是拒绝透露该客户的个人信息。”徐女士说,银行方面告诉她,需要先去报警,警方立案后才可以由警方来调取查看录像。

  今天上午,徐女士来到正阳路派出所报警,但民警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遗失”,不属于盗窃,不在刑事立案责任范围内,所以拒绝立案。同时,建议徐女士去法院诉讼。

  “我都不知道谁拿走我的钱包,也就是说不知道告谁,这要怎么告。”徐女士说,她的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重要的东西,找不回来很麻烦,“没想到费了这么多劲,既没看到监控,也没立上案。”徐女士质疑,警方和银行的做法太不人性化,自己明明是受害人,如今却求助无门,反而拿走了自己钱包的人在实际上得到了“保护”。

  记者调查:警方拒绝采访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新韩银行城阳支行,相关工作人员李女士表示,监控中显示,徐女士的钱包被在她后面取款的一位女士取走了。但是根据规定,只有公安机关、银监局、法院等行政机关才有权申请查看监控录像,所以她们不能随便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下午3点多,记者又拨打了正阳路派出所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负责此事的民警在做笔录,不方便接听电话。

  一个小时后,记者再度多次拨打该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律师:银行有义务配合客户找钱包

  随后,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乃杰律师,刘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之间有交易行为,客户在取款的过程中丢失了钱包,银行有监控录像,有义务配合客户寻找。“建议双方之间协商解决。”

  刘律师同时表示,目前徐女士钱包被拿走的证据掌握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如果银行不提供监控,即便客户提起诉讼也将会面临无证据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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