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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调整低保五保标准 城市低保每月多领7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1-11-02 09:12:07

  11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调整市内四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到420元,涨了70元;五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到2604元。此次提标是历年来幅度最大的一次,也是调整项目最多的一次。特别是城乡低保分类救助的标准,大部分都是首次调整。市内四区城市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到420元。调整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地市中最高,在全国也处于前列。

  新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11月1日记者采访获悉,青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的通知》,以便从制度上、体系上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此次调整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调整涉及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专项救助补助标准等。青岛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科长卞冬珍说,“像低保金是每月一发,10月份的低保金在月初的时候已经下发了,这样增长的钱会补发给低保户,这一点可以放心,现在正在陆续补发当中。”

  在此次调整中,市内四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到420元;五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到2604元;五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 3600元、1920元调整到4800元、2724元。

  孤老补助调整至420元

  在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时,其他专项救助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大。市内四区城市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一致,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到420元。

  儿童这一弱势群体也在此次补助标准调整之列。其中市内四区三胞胎低保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每月每户100元调整为180元,四胞胎以上每增加一个,每月每户增补180元;市内四区单亲低保家庭补助标准由原标准为每户每月增发100元调整为每月每户180元;五市农村独生子女低保家庭补助标准由每户每年增补600元生活补助调整为每户每年增补720元;五市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的低保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每户每年增补400元生活补助调整为每户每年840元;自2012年起,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入学子女教育生活补助标准城市从50元至400元不等,农村小学每人每年100元、初中200元、高中(含中职)400元,统一调整为小学每人每年200元、初中400元、高中(含中职)800元。

  低保标准调整后全省最高

  卞冬珍说,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是历次调整幅度最大,也是调整项目最多的一次。此次调整中,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70元,农村标准每人每年提高了804元,分别增涨了20%和44.7%,其调整幅度均为历次调标之最。“特别是城乡低保分类救助的标准,大部分都是首次调整。调整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地市中最高,在全国也处于前列。”

  此次调标还表现出城乡差距的缩小。据统计,有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城乡之间的平均差距城市是农村的3.2倍多,最高时达到4.2倍。在这次调整前城乡的差距已缩小至2.3倍。通过这次调整,城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市是农村的1.93倍。

  另外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根据去年3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要达到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的规定,其供养标准调整到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以上,即从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800元,调幅之大也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分类救助标准也明显提高了。2004年青岛市建立分类救助制度以来,除残疾人生活补助做了调整以外,其他标准一直未做调整。此次一并参照低保标准的提高比例进行了调整。

  明年四亿多元投向弱势群体

  据介绍,为做好这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市及各区(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足额安排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标准提高后,今年第四季度全市财政将增加支出近1600万元,预计今年底全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资金将达到3.19亿元,比2010年增加4000万元,增长14.3%,其中,福彩公益金对低保支出增加到5511万元。按照新标准测算,2012年全市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的资金将超过4亿元。

  青岛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1994年建立的,到现在共进行了11次提标,由建制之初的每人每月96元提高到了420元,一般每两年调整一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1996年建立的,共进行了6次提标,由建制之初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了2604元。农村五保供养改为政府财政供养是2005年8月确立的,当时确定的标准是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1200元,今年将上述标准分别提高到4800元、2724元。今年上半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579人,退出2908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263人,退出4130人,动态率分别达到11.6%和10.6%。截止到目前,全市已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为7.3万户12.5万人。

  记者 李晓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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