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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刘泽云:新形势下对普惠金融发展的认识与思考

2021-07-26 17:23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讯  普惠金融的概念于2005年由联合国提出,针对的主体是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人群等群体,此类弱势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难度大,而普惠金融则始终应是消除贫困、推动社会公平发展的重要措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意味着普惠金融仍然是“十四五”期间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下面结合新形势下普惠金融发展谈几点认识。

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刘泽云

一、发展普惠金融是商业银行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

发展普惠金融是商业银行必须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为了推进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更进一步地深化创新,必须要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力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被视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总数有三千万家,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在税收和创新等各个领域均发挥了关键作用,而青岛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可以说,中小微企业经营者事关稳就业、稳民生和稳消费的“底盘”。

发展普惠金融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经营转型的实际需要。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可以充分汲取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红利,最大化普惠金融业务的综合贡献度,尤其可以在夯实客户基础、改善客户结构、分散业务风险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国家鼓励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指导下,商业银行应当将“立足自身、稳健经营、短期做大、长期做强”作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战略方向,通过“做大做强”目标,形成普惠金融业务与其他银行业务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二、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的探索和实践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是国有金融企业彰显使命担当、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作为国有金融企业,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始终把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优体制、创产品、提效率、真减负,紧盯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持续加大普惠金融的拓展力度和深度,旗帜鲜明的提出四大服务举措。

第一,优化内部绩效考评机制。一方面,探索将普惠金融纳入党建与分支机构综合绩效双线考核要求,设置评优门槛值,将普惠金融在综合绩效考核中的占比由2020年初的2.25%提升至2021年的10.21%以上;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客户经理绩效考核体系,按照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增量、户数增长对客户经理进行奖励。对普惠法人信用贷款按投放额和户数进行奖励。上半年,我行青岛地区投放普惠金融客户数1288户,同比提升128%;投放金额18.98亿元,同比提升172%。

第二,落实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科学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可高于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尽职免责认定按照“分类管理、客观公正、合理适度、重视实质”原则执行。同时,增加授信审查审批弹性,支持制造业,尤其是高端装备、高科技等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制造业,并重点关注这些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第三,加大线上化产品开发力度。基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基础数据+行为数据+交易数据”等场景化大数据,推出包括“商票e贷、银票e贷、信e链”在内的十余种小微线上化贷款产品。其中“物流e贷、政采e贷、银税e贷、关税e贷”等线上化纯信用贷款产品,减少了对抵质押担保的依赖,为小微企业提供“零接触、免抵押、无担保”融资服务。自2019年6月落地第一笔线上化贷款起,经过两年发展时间,我行青岛地区普惠法人线上化贷款余额达到6.7亿元,占普惠法人贷款比重达到66%。同时,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6月末,我行累计为194户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5.92亿元信贷资金支持。

第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行。强化政策动向与市场趋势研判,疏通内部价格传导机制,推动企业贷款成本有序下行。给予分支机构投放的普惠小微贷款60BPs补贴、普惠涉农贷款75BPs补贴,让分支机构投放普惠小微贷款的资金成本更低,从而推动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要求,上半年,青岛地区免收企业抵押登记费0.4万元,承担押品评估费33.08万元,审批减免涉企收费金额4627.14万元。

截至6月末,我行青岛地区普惠金融贷款余额62.15亿元,新增7.78亿元,增幅14.3%,高于各项贷款增幅8.9个百分点;普惠金融有贷户5291户,新增513户;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1.34%,资产质量保持平衡;全年累计放贷平均利率为4.4%,较2019年下降181BPs,持续保持同业领先地位。

三、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还需重点关注两方面问题

第一,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具有不稳定、不确定性特征。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在3年左右,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持续正常经营的约占三分之一。部分小微企业成立时间短、资产积累少、销售收入少、行业经验少,有的企业甚至没有经历过一个完整地经济周期,很可能一次经济波动带来的起伏就让企业夭折,这些潜在风险往往成为阻碍银行为其授信的壁垒。同时,有些小微企业主信用观念不强。部分小微企业向银行提供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性存疑,小微企业恶意欠息、逃债、赖债甚至“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截至2020年末,青岛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达1.82%,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54个百分点。

第二,融资担保公司的现有规模不足以满足实际融资需求。尽管小微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更多的是依赖于自身主体实力及信用信息。但从现实来看,小微企业总体规模小、数量多、抵押物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额度满足率低。因此,若能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作用,可以有效提升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目前,我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34家,融资担保余额163亿元,其中涉农和小微企业担保余额约108亿元,仅占全市小微企业贷款的7.7%,进一步提升担保公司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四、基于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策略建议

第一,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小微企业培育机制。完善工商、司法、社保、海关、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与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机制;由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培育机制,相关主管部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融资、人力、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服务,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规范管理,坚持守法诚信经营,狠抓自身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促进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在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践中协同发力,努力放大政策效应。

第二,商业银行要构建发展普惠金融的体制机制。一方面,要统一思想认识。着力破除“不想做、不愿做”的思想顽疾,改变“不敢做、不会做”的经营现状。转变“唯大企业至上”的思想意识,合理调整工作重心至普惠金融业务,做到思想意识和实际行动“知行合一”。另一方面,要加大激励力度。落实尽职免责,加快完善与普惠金融从业人员相关的尽职免责政策,从根本上释放普惠金融从业人员的巨大压力。同时,加大资源配置,风险资产额度优先满足普惠金融投放需求,给予普惠业务更多考核补贴,紧密结合普惠金融业务特征,保证资源配置的持续性和连贯性。

第三,小微企业也要提高综合素质赢得银行信贷支持。要聚焦主业,不一味追求快速做大做强,注重“小而强、小而精”,先打牢基础做精、做专,再进一步做大做强。要努力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和粗放式经营方式,通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从根本上改善自身融资条件。同时,不断提高财务透明度,加强与银行的联系和沟通,消除银企信息不对称障碍,建立互相信赖的银企合作关系。

伴随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普惠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力量,与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制度的优势。步入新发展阶段,普惠金融改革发展依然处于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加之各种风险交织影响,任务更加艰巨,只有毫不动摇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普惠金融发展的要求,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金融生活的向往,才能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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