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监局出台22条意见-助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日前,青岛银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辖区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有关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决策部署以及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工作要求,指导银行业加大对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支持力度,推动引领发展转型的“青岛能量”加速释放,,为青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力支撑。

    《指导意见》充分反映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总体要求和实质内涵,着力突出新旧动能如何转、怎么换,力求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强调指导意见的宏观性、前瞻性、指导性,又突出指导意见的约束力和可操作,能检查、易评估。要求银行业机构在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聚焦主业、强化服务;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坚持防控风险、稳健发展;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引领。

    《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旧动能转换的主要抓手和主攻方向,要求银行业机构积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分类施策,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六增一减”,全面契合新旧动能转换的七大方向:一是结合“互联网+”“海洋+”“国际化+”“标准化+”发展战略、,融入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和“三湾三城”建设,布局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壮大新动能;二是重点支持发展旅游、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厚植消费领域,发展新动能;三是支持围绕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加快建设和“一谷两区”科技创新核心区优化布局,支持创业创新,激发新动能;四是发展普惠金融,积极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向经济薄弱镇、村延伸机构,优化农村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争当小微企业创新“双惠”银行工作机制,深化“银税互动”、进一步推广 “银税互动”“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和动产抵(质)押融资等业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培植新动能;五是重点支持低碳、循环、生态领域融资需求,对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环节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发展绿色金融,升级传统动能;六是把助推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抓住“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压缩低效动能;七六是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拓展国际动能。;七是把助推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抓住“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压缩低效动能。

    《指导意见》从理念、管理、模式、技术、特色等五个方面,要求银行机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在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提升匹配新旧动能转换的金融供给能力。在信贷管理文化理念上,贯彻新发展理念,回归银行本源主业,注重信贷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结构调整;在金融资源管理机制上,实施名单制管理,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分类施策、精准施贷;在融资服务模式上,探索灵活运用投贷联动、产业基金、债转股、延伸产业链金融等融资新模式;在创新发展技术上,有效融合新科技,探索发展金融科技,促进“线上+线下”“金融+互联网”等金融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特色发展上,围绕财富管理主题,注重聚集新机构主体,凸显财富金融特色发展蓝色金融、港口金融,形成我市银行业发展特色。

    《指导意见》强调,要把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辖区银行业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求各银行机构强化底线思维,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加快风险管理转型升级,把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和大额风险。既防“黑天鹅”,也防“灰犀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多渠道化解存量风险;加强创新业务制度建设,前瞻性防控增量风险。

    下一步,青岛银监局将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完善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助力银行机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各银行业机构把支持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作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