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条新规扩内需促消费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本报讯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实施《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行动计划》,推行73项具体行动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争取到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量4000亿元以上,最终消费率达到38%。

     其中,为促进旅游消费,我市将推进中山路改造、世界休体大会等项目建设,加大对旅行社引进入境客源、淡季客源扶持力度,出台乡村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细则。全年努力实现接待游客66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60亿元。

     为促进时尚消费,我市已制定《促进时尚商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推动国内外时尚业态和品牌的汇集。建立内外贸融合、扩进口促消费机制,推动保税港区建立酒类和食品检测实验室,促进贸易便利化,建立进口商品总部基地和展示交易中心,培育青岛口岸进口汽车和消费品分拨中心。

     为促进农村消费,我市将在试点小城市和重点镇培育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在新型农村社区发展便利超市和农家店,完善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为促进健康消费,我市将出台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发以老年公寓、涉老康复护理、疗养医院、临终关怀为内容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设施,改造转型“医养结合”老年健康护理机构。

     为促进信用消费,我市将加大农村地区手机支付创新试点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力度,实现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和助农取款服务点所有行政村100%全覆盖;推动海尔筹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为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我市将实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计划。其中,将进一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个人转让家庭“五年以上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制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方案,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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