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取得成就的充分肯定,对保险业改革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若干意见》的发布,不仅行业为之振奋不已,而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为保险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
一、保险业功能定位更加宏大
保险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若干意见》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的高度对保险业的功能作用进行新的定位,大大提升了保险业的社会地位,丰富了保险业的发展内涵,同时也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发展的殷切期望。
(一)明确了保险业的新定位。《若干意见》没有就保险论保险,而是跳出保险谈保险,将保险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放在国家经济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格局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来安排,从国家层面解决了保险业的定位问题。保险从此不再是以前狭义概念上的保险,而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和现代社会管理的必要元素,对保险业在更高起点、更广视角上进行了全新定位。
(二)实现了“国家需要”的新转变。我国宏观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进入了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的新常态;同时我国正处于改革关键期和矛盾突发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求十分迫切。内外部发展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客观上需要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新机制。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在风险管理、财富管理、资金运用、资源配置、精算技术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国家需要保险业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经济补偿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支农惠农方式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作用。
(三)寄予了历史担当的新期望。《若干意见》寄予了国家对保险业发展的殷切期望,希望保险业在历史转折时期有担当、有作为。目前,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若干意见》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将保险业建设成为政府放心、百姓满意的有信心、有担当的行业,有效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
二、保险业发展领域更加宽广
《若干意见》立意深远,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时代趋势和客观规律,系统科学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更加宽广的宏伟蓝图。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新突破。截至2013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32亿人,占总人口的9.7%,且每年以1000万人的速度增加,老龄化速度远远快于发达国家,面临的社会保障压力越来越大,亟需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若干意见》对此进行了具体落实,对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行了明确定位,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逐步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在具体险种上实现新的突破,近些年来一直研究推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将于2015年内启动,并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同时《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多样化的健康保险服务,延伸保险服务产业链,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二)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新高度。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保险业的发展不仅仅是行业自身的问题,而且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将保险业服务经济建设的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目前保险业总资产超过9亿元,资金实力雄厚,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独特优势,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不断扩宽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新兴业务保险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外贸稳定增长。同时,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从青岛地区来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促进中小微企业扩大出口和稳定国内销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上半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566.5万美元,为近百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6.97亿美元;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370.59万元,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为198.7亿元。
(三)支持“三农”建设的新扩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农村工作,保险业参与新农村建设问题在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其他文件中多次提及。《若干意见》有专门一条讲“三农”保险,并对“三农”保险有新提法,将与农村、农业、农民有关的保险都纳入其中,范围更宽广,内容更丰富,“三农”保险不仅包括以前的农业保险,而且包括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不断拓展了保险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支农惠农体系。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同时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
(四)开创巨灾保险发展的新局面。据统计,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以上,而我国这一比例还不到1%。据有关报道,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如果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按照国际赔付水平一半计算的话,即整个损失的15%,保险业就能够支付赔款1270亿元左右,将会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但是受制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巨灾保险一直进展缓慢。《若干意见》则带来了好消息,对巨灾保险做出了明确安排,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明确了财政支持和巨灾保险基金两项关键内容,巨灾保险在顶层设计层面取得突破,为下一步的发展开创了新局面,有助于巨灾保险在更大范围内的试点、推广。青岛地处东部沿海,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给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青岛保监局已启动巨灾保险的研究论证,下一步将结合《若干意见》的新要求加强政策协调和部门联动,推动保险业积极参与地方灾害事故防范救助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三、保险业外部环境更加优化
《若干意见》不仅提升了保险业的社会地位,拓展了行业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为行业发展争取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打造了内外沟通交流的平台,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搭建了行业内外沟通的桥梁。保险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日益紧密,保险业的发展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若干意见》将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列出工作任务内容,明确负责部门和时间进度,对下一步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若干意见》的一大亮点,搭建起行业内外沟通的桥梁,有利于加强行业和监管部门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政策的不断落地。监管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的专题汇报,不仅是对《若干意见》的简单汇报,而且是就保险业整体工作的汇报,有助于党委政府认识保险、理解保险,从而进一步支持保险。
(二)塑造了保险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若干意见》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行业内外掀起了热议《若干意见》的高潮,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同形式的媒体和渠道进行了大幅度的转载和评论,营造了社会公众谈保险、议保险的舆论环境。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保险知识的普及过程,是保险功能的宣传过程,有利于社会各界深入了解保险,正确认识保险,在更深的层面上理解保险的作用,从而有助于扭转对保险业的负面认识,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营造了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若干意见》可以说是国家送给保险业的大红包,为保险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政策红利,将构建起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若干意见》第十条对支持政策进行了系统汇总,提出建立保险监管协调机制,逐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鼓励政府通过委托经办、直接购买等多种形式购买保险服务,搭建保险业服务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的良好平台;完善快加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明确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农业保险和科技保险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的用地保障,并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这些政策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有些政策具体到了险种和操作技术,更接地气,更具指引性,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带来了全方位的发展机遇。
《若干意见》是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保险监管的中心工作任务。青岛保监局已组织了不同层级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活动,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与要求,密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政策逐步落地实施,开花结果,引导保险业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青岛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巩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