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已经跌破七元了,为何出租车仍然要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何时会下调?”近日,不断有市民发出这样的疑问。10月2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他们已在研究此事。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2010年出台的青价费【2010】52号文件关于“油运价格联动办法”规定:以93#汽油为油运价格联动燃油代表品,以省物价局公布的93#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油运价格联动燃油代表品价格,当油价上涨为每升7.07元(含7.07元)——8.07元(不含8.07元)区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为1元。若油价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稳定1个月以上时,则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93#汽油最新零售价为6.96元/升,理论上已进入“油运价格联动办法”规定的取消燃油附加费的油价区间,只是时间上未达到“稳定一个月以上”的启动条件,市物价局正在密切观察,待条件具备后,将立即启动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