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减法"
今年11月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助推资本市场顶层设计。
过去12年,证监会在机构设置上的思路基本是在原有基础上做“加法”,且主要出发点是为创业板做好服务。
而此次调整,则是先做“减法”,将监管业务类似或者相关联的部门进行整合,也符合肖钢“轻审批、重监管”的工作思路。
多名券商人士对此次架构调整的思路持赞同态度。
对于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合并,三名保代向理财周报记者一致表示“必须合并”。“审核标准应该趋同,简化审批,不要确定不同的标准,让大家无所适从,也不公平。”上海一名保代称。
创业板部与主管主板市场的发行部虽然执行的基本监管原则一致,但在具体工作中掌握的尺度和政策口径差异较大。
前述上海保代表示,当时将创业板部和发行部分开,实行两个标准,就让机构觉得难以适从,而有经验的投行人员却可以利用这种差别。
目前,对投行人士最重要的是,标准将如何统一?
“我打算先把手头的项目放一放,等年底标准和人事都落地后,再继续推进。”前述上海保代表示。
与合并创业板部的思路一样,刚成立一年、专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上市二部也将被合并。
而机构部、基金部和期货二部合并,也在机构人士的预料之中。
早在2012年9月,”郭氏班底”落定之时,证监会高层的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张育军分管“大机构”,即机构部、基金部、期货二部。这样的分工未有先例,机构权力集中,打破了财富管理权力的证监会内部条块分割。
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上提出,加快发展财富管理行业,打破行政权力条块分割,要建设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各类投资理财机构。
而即将进行的证监会机构调整,在整合和协调金融机构上,肖钢与郭树清思路有一致之处,只不过肖钢的整合更加彻底。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业务日趋重叠。新《基金法》生效后,这种融合趋势更加明显。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期货公司也可以进行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品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均可以通过“大资管”的概念介入新型的资本中介业务,直接服务于投融资双方。
在这种形势下,再不实行“统一监管”,必定会影响审核效率。
后做“加法”
此番调整,除了做减法外,也将新增再融资监管办、债券监管办、私募基金监管办和产品创新监管办。
“目前中编办还没有给编制,证监会目前还没有定岗定编,所以暂时按照办公室来算,一旦给了编制,换个牌子就可以了,设置应该跟以前的‘部’差不多。”前述北京券商高管表示。
虽然尚未获悉确切时间表,但再融资审核权将会下放至交易所已经是业界共识。为此,曾任机构部主任的黄红元赴任上交所总经理一年多。去年10月,交易所开始针对再融资进行团队准备和规则研究,在团队方面,除了接收证监会三处、四处的部分人马,还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选聘的方式组建团队,在两会之前该团队就已到位。去年年末、今年年初,交易所组织团队到各大券商就再融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并在两会之前将规则上报给证监会。
“新增的再融资监管办的主要职责之一会是制定政策和做好两个交易所的协调。”一名深圳券商高管分析说。
对于债券监管的想法也由来已久。一名熟悉郭树清的人士透露,银行出身的郭树清在担任证监会主席期间,曾有想法设立债券一部和二部。他曾多次提及债券市场监管的互联互通,推动准入标准的统一。
今年1至4月,共发行债券2.8万亿,其中银行间债市累计发行2.6万亿。从发行量上看,银行间债券市场占比90%以上。
“证券交易所的市场太小,选择在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比较少,跟发改委和银行抢这块肉,还是挺难的,”前述深圳券商高管说,“不过,把编制弄好,有个部门做事,才能发展起来,这个思路也是对的。”
PE监管方面,发改委与证监会之间多年的PE监管之争,随着今年7月中编办将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归证监会,监管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发改委原先专门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工作的处长刘健钧调任证监会基金部。
在此次调整思路曝光前,今年8月,一名业内人士曾告诉理财周报记者,PE监管工作可能会放到基金部一处,但以当时的人员配置,监管能力还很弱。
监管难度更大则是高歌猛进的基金公司子公司,今年8月,一名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记者,基金监管部甚至希望新成立一个部专门监管子公司。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高管和一名基金圈权威学者一致认为,基金子公司的监管,将来会放在产品创新监管办。“基金子公司,券商通道等一些非标业务,以前证监会难以监管的,很有可能放在产品创新监管办。”前述北京基金公司高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