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
受害者因无钱治疗身亡
据执行人员介绍,在对陈某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期间,他们多次给陈某发短信、打电话,甚至上门找他,但都找不到陈某的踪影。被害人李某在住院期间,一直等着这40万元治病。由于李某已经是一级伤残,护理负担很重,妻子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为了给李某治病,一家人债台高筑,可去年李某还是因为伤势太重身亡。
当天上午开庭前半小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早早地来到法庭门口等候,她就是陈某的母亲。在陈某被法警带上法庭的瞬间,坐在旁听席上的老人赶紧起身,双手紧握栏杆看着儿子,陈某也向母亲示意。
庭审结束后,陈某被法警带出。老太太在律师的陪同下试图找到儿子,但最终无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老太太老泪纵横。“他一直都挺让人省心,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也是出事后才告诉我的。”老人表示,在向法院提交的补偿款中,有10万元是她通过老家的银行贷款得到的。“还有几千块钱,是我捡破烂攒的。”老太太说。文/图 本报记者李保光
■链接
何为拒执罪
山东文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告诉记者,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张钢律师告诉记者,这种罪行,其主观上必须是恶意的,客观上则要求确实具备执行能力。“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而不能执行的情形,就不构成此罪。”张钢律师说。
5种情形可依拒执罪论处: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