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由市委政法委、各区、市综治办主任、青岛保监局及相关保险机构参加的全市治安保险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市治安保险工作的任务措施;二是将治安保险纳入全市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目标,通过比对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治安保险覆盖率、工作组织开展情况等指标加大对各区市综治办的考核力度;三是建立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划拨专项费用设立治安保险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治安保险推广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全市力争在2013年底实现治安保险区(市)全覆盖、各区(市)治安保险街道或乡镇覆盖率达到5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