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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安产险将最后一笔688万元的赔款送至海昌集团,至此,这笔高达5323万元,自平安产险2006年重开船舶险以来,最大的船舶险赔款圆满结案。该案因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积极践行了以客户为尊的服务承诺,而获得海昌集团的高度赞扬。 海昌集团表示,平安产险在该案件处理过程中提供了专业优良的理赔服务,对该船舶险赔案结果和理赔时效表示满意。通过此次赔案,进一步加深了对平安专业、高效服务的印象,希望未来与平安产险进行长期的业务合作与往来。 据了解,2009年7月,海昌集团旗下的东莞市海昌船务有限公司为其船舶“新东莞3”投保“86条款”船舶保险一切险。同年8月8日,标的船“新东莞3”从澳大利亚装货完毕开航,途经新加坡加油途中,不慎搁浅于马来西亚水域,经过46天的救助,“新东莞3”成功脱浅,并于2010年1月份回国。 事故发生后,平安产险立即成立专案小组,第一时间介入搁浅船舶的救助工作,并联系新加坡、马来西亚当地的救助公司,协助船舶脱浅。 此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船舶险案件,涉及复杂的救助、共同海损分摊、船舶修理等专业技术问题。因此,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平安产险积极与海昌集团进行沟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给予客户方面有效指导,并力争在关键环节上,得到海昌集团的理解与支持,有助案件的顺利进行以及施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过后续多方面的有效沟通,2010年7月,平安产险赔付海昌集团修理费1223万元;2011年5月,平安产险与海昌集团就相关救助费用达成协议,支付赔款3412万元;2012年8月,平安产险支付共同海损费用688万元,最终共支付赔款5323万元。至此,自2006年平安产险重开船舶险以来,最大的一笔船舶险赔案圆满解决。 海昌集团对该船舶险赔案服务品质表示满意,并表示希望未来与平安产险进行长期的业务合作与往来。 平安产险运营中心负责人朱友刚表示,平安产险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未来将继续秉持“专业经营,服务领先“的企业经营理念,希望通过平安先进的管理经验,强大的后援支持平台,为所有平安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系统化的服务。并表示希望实现与海昌集团的长期合作,为稳定与繁荣东莞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