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合众人寿江苏分公司处理了一起理赔案件,客户印先生因意外交通事故身故,其家属申请当日获赔14万元。 2011年4月27日,印先生的所在单位为其投保了“合众基本型保障计划”,保费200元。 2011年11月25日22时55分左右,印先生骑普通摩托车沿平陵东路行驶时,不幸与一辆行驶中的轿车相撞,造成颅脑受伤。随后,印先生被送至溧阳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合众人寿接到报案后理赔工作人员上门慰问了印先生的家属,5月,被保人印先生的妻子鲍女士在合众理赔人员的指导与协助下,带着完整的理赔材料正式申请理赔,合众人寿于5月28日下达了结案通知,向印先生家属赔付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