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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毗邻五四广场和青岛市政府的青岛中心股权之争终于有了结果。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对小股东中金公司提出的有关回购、引进第三方战略投资者、求偿等五方面请求全部予以驳回,维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判,并要求中金公司承担290多万元的诉讼费。至此,青岛中心归属之争尘埃落定。 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最终进入司法程序。2011年9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青岛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诉讼请求,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胜诉。随后,青岛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如今,此事有了最新进展,法院对小股东中金公司提出的有关回购、引进第三方战略投资者、求偿等五方面请求全部予以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