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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有望实现“一房一价”,其中分户评估的最终结果将由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和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两个大方面决定。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6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目前各地正在制定相应的细则。我市的相关文件已制定完成并上报。 根据住建部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住建部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据了解,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我市也将实施“一房一价”。目前,相关的政策已经上报市政府,正在等待批复。(记者 崔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