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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开始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草案,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五项,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用人单位如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10日内对其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若用人单位仍逾期不缴,经办机构可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报所属社保行政部门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保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上午,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早在几年前我市就已实行五项社会保险全部缴纳,目前我市除政策特殊规定的用人单位外,绝大部分企业都缴纳全部五项社会保险。新草案的规定对我市社会保险缴纳的影响不大。如果市民发现哪家单位违规,可拨打12333举报。(刘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