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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3日讯 莱西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本可以在民警对其及其家属多次苦口婆心规劝后主动投案自首,但他却因舍不得自己的妻女和小老板的身份,不顾民警的劝说,心存侥幸,一意孤行,近日,莱西警方在经过多日的工作后成功将其抓获,在被抓获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感觉到懊悔不已,后悔自己失去了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期间,莱西市人李某(男,1978年11月生)在多家银行申领了10余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本金人民币3万余元,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其拒不还款,之后又改变联系方式逃到外地躲藏。莱西警方于2010年接到报案后,以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其立案查处,此时李某已不知踪影,警方遂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清网行动”中,莱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对此案的研究发现,由于该案涉及案值相对较少,依据有关规定如果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措施。于是民警们便首先前往莱西市马连庄镇其父母家中,将青岛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向其父母进行宣讲,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追逃”政策,进一步表明了司法机关的态度,敦促李某主动投案自首。起初李某的父母还对民警的到访规劝还比较感兴趣,表示可以试着想法联系劝说,但随着民警不断的上门劝说,李某的父母态度慢慢开始转变,最后矢口否认知道李某下落,态度冷淡,但种种迹象表明,李某的父母极有可能知道其儿子下落并通过某种渠道保持联系。 后来民警们在先后10余次登门做李某父母、亲属、同学、朋友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决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心存侥幸的李某抓获归案。2011年9月30日17时许,莱西公安局经侦大队突然接到一个浙江省的移动电话号码打来的电话,打电话的人竟然就是在逃人员李某,李某在电话中试探公安机关对其案件的态度,因感觉李某主动打来电话,可能有主动投案的想法,接电话的经侦大队左鲁海副大队长立即向其宣讲青岛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并把公检法的通告精神反复对其进行讲解,告知其如果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但经过民警的极力劝说,李某却拒绝了主动投案自首,随后民警再拨打其手机已处停机状态。 通过李某所用手机的归属地警方判断,李某很有可能藏匿在浙江省,于是经侦大队民警们决定移师浙江,对李某的踪迹开展调查。2011年10月19日,莱西经侦大队派出专门的追逃小组到达浙江后立即对李某可能的藏身地点进行摸排。追逃小组根据掌握的李某的活动信息,深入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反复核实获取的信息。随着工作的深入,李某的轨迹越来越清晰地显现——李某应该落脚在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随后追逃小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2011年10月26日成功将李某抓获。 经审查得知,李某于2008年春天因还不上信用卡欠款,便逃到浙江省避债,之后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在杭州市余杭区成立了一个小公司,主要从事电脑、网络及软件经营,手下还雇佣三个员工,并在杭州与一女子同居生育一不满周岁的女孩。2011年9月30日17时,李某为逃避打击,在浙江余杭区买了一张手机卡给民警打了电话,后将该手机卡扔掉返回嘉兴海宁其居住地,其自恃聪明,以为可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继续自己的自由生活。在被民警抓获后,李某懊悔不已,后悔自己存有侥幸心理,不愿意丢下老婆、孩子和自己的生意,因而失去了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11月1日,李某被莱西警方从浙江押解回青岛,并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警方也告诫那些仍然执迷不悟、心存侥幸的在逃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一丝继续逃亡的想法,要及早悬崖勒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会穷尽一段手段和办法将他们抓捕归案,到那时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追悔末及。(任俊峰 宋学友 刘启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