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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银行可发专项金融债

来源:腾讯财经 2011-10-26 08:44:12

  腾讯财经讯10月25日消息,继昨日财政部宣布对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后,今日银监会接着“出手”,继续细化国务院日前推出的小微企业“国九条”。

  今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在前期出台的“银十条”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其中包括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透露,已经有银行申请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第一批金融债即将面世,“也许就在这一两天”。

  他同时还透露,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不设额度上限,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发行。

  申请发行专项金融债的银行,除需满足金融债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慎性监管要求外,还须达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标准。

  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银行,也将获得一定的存贷比考核优惠。根据通知,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以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除了支持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外,银监会还通过风险权重计算和放宽不良率容忍度来鼓励银行贷款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将按照75%优惠计算风险权重,而不良率容忍度可根据各个银行实际情况由各地银监局灵活掌握。

  而在设立分支机构上,也有一定优惠政策。银监会表示,对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比例和最近六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两次批量申请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此前,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九条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被称为“国九条”。随后,昨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宣布三年内,免征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印花税。(文/刘中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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