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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应注意 谨防资金流向不透明

来源:人民网 2011-10-19 08:55:26

  今年以来,加息、多次上调准备金率使银行资金压力大增,发行大量理财产品以留住存款成为商业银行的普遍做法。同时,银行之间竞相提高收益率,使不少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投向理财产品的购买。但是,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理财产品资金投向时,所公布的投资范围一般比较宽泛,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透明的风险不容小觑。

  记者查阅了某银行一款名叫“黄金周0123号”的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投资于AA级(含)以上信用级别高、流动性好的银行间市场流通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资产。其中“其他金融资产”的表述比较模糊,并且未明确投资比例。值得注意的是该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产品说明书中写道,如资产组合内信托贷款和信贷资产借款企业未能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甚至可能损失全部本金。该理财产品风险提示等级为“中等”。

  记者查阅其他银行网站的公司理财产品,如此表述的并非个案,还有一些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表述为“包括但不限于某领域”也不在少数。

  据悉,由于国内理财市场竞争激烈,各家银行纷纷利用高收益率吸引客户,而这其中就可能隐藏着较大的风险。正是基于此,银监会此前曾叫停融资类资产进银行理财“资产池”,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但据业内人士介绍,单纯的信贷类产品发行量已明显下降,但组合投资类产品中的信贷类产品数量仍非常可观。

  银监会10月9日颁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理财产品的监管力度,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不过,该《办法》要到2012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

  尽管目前还未出现上市公司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出现亏损的情况,但关于中小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亏损的投诉事件却不绝于耳。虽然投资主体不同,但无论对公司,还是对个人来说,购买理财产品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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