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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葡萄酒、果汁酒生产为主的企业。为响应国家关于进行水果深加工的倡导,近年来,我公司投入大量科研力量,先后研发出多种果汁酒、苹果醋等产品,在国内市场中占有主要份额,并参与了国家同类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自2002年至今,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我公司(山东半岛酒业有限公司、青岛富狮王葡萄酒酿造有限公司)产品的历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因此,我公司先后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和山东省轻工协会授予的“品牌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我公司在平度市大泽山承包了期限为45年的1000亩土地用于种植生态葡萄并通过有机认证。
近日,针对部分媒体对我公司生产的葡萄酒用“工业甘油兑出葡萄酒”的不实报道,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平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分别于2011年3月7日和2011年8月28日对我公司生产的葡萄酒和果汁酒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均为合格。为此,我公司特声明如下: 1.我公司从未在葡萄酒、果汁酒中使用甘油。 我公司原材料库中存放的甘油系从印尼进口,其品质符合美国USP及GMP标准,适用于医药及食品工业,在外包装桶显著位置印有英文的甘油含量、USP及GMP标准标识等字样。该甘油从植物油中提取,绝非是老百姓所认为的工业甘油。为此,进口商已就此问题出具了相关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进口商检证明等材料。此外,我公司对上述用于医药及食品的甘油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只在饮料类产品中使用,从未在葡萄酒和果汁酒生产中使用。 2.我公司使用的亚硫酸(二氧化硫水溶液)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溶于水的二氧化硫溶液俗称“亚硫酸”,其含量通常为6%,在葡萄酒中使用微量二氧化硫,国家标准法规 (《葡萄酒GB15037》、《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都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也作出了说明。 今后,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高品质葡萄酒、果汁酒等产品,并保留追究作出不实报道相关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山东半岛酒业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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