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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有心的青岛市民发现,部分银行巧妙避开了监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创新”地在其他服务上收起了费用。 开户费、数钱费、账户打印费……去年下半年,银行业因为“乱收费”曾引发多方的口诛笔伐。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包括开户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在内的34项收费项目,并明文规定在收费前应在客户“办理前明确告知”。 就在大家以为可以享受更多“免费午餐”时,部分有心的青岛市民却发现,部分银行巧妙避开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这些收费项目,“创新”地在其他服务上收起了费用。一边是接受监管对部分服务实行“免费”,另一边却是绕开收费范围悄悄开辟新的收费项目,银行这种“两面派”的做法引发了不少市民的质疑。 记者体验 是否收费银行“说了算” 昨日,在中山路上的一家银行,记者提出想要办一张储蓄卡,工作人员答复得交5元工本费加10元年费共15元,对于7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34项免费令中,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和销户不收手续费的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里办理储蓄卡原本就只收工本费和年费,从未收取过手续费,这条规定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关系。对于记者提出的“短信通知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一说,工作人员表示这两个办理人数多的项目一直收费,只是收费的金额偶有浮动,并未收到停止收费的通知。 银行到底有哪些服务在收费?又有哪些费用明文叫停却依然顶风收取?昨日,记者对16家银行的ATM跨行取款手续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网上银行开通费、账单打印费等收费服务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虽然小额账户管理费是明文规定不允许收取的,但仍有不少银行在“顶风作案”。比如汇丰银行就要求客户的账户余额需达到10万元,如果达不到标准每月就需收取150元。再比如ATM同城跨行取款的收费,五大国有银行均取消了免费跨行取款的次数,收费标准在每笔2元-4元左右,而城商银行多数有免费跨行取款的次数。在短信通知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上,五大国有银行中仅有交通银行暂未收取,而齐鲁银行等一些城商银行大都未对这两个项目收费。 市民声音 “明减暗增”难有真实惠 银监会的34项免费令将于7月1日起执行,不少收到这一消息的市民欢呼雀跃,认为银行里的“免费午餐”越来越多,然而慢慢地市民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在旧的个人账户收费项目还未被叫停时,部分银行收费又出“奇招”,原本一些免费的项目趁势打出收费牌,让市民们有些招架不住。 “贵卡xxxx于x年x日交易人民币x元,如有疑问请回电”。大多数市民每进行一笔现金交易,便会在手机上收到如此信息,提醒持卡人及时注意资金变更,“个人短信通”这种便捷的“免费午餐”停卖,转而被大部分银行以每月2-3元的价格出售。除了“个人短信通”外,小额账户管理等原本不收费的项目也打出了招牌,在一家股份制银行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该行从7月1日起将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账户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3元/季度的标准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光大银行则发布公告称:自今年6月1日起,该行借记卡“个人短信通”正式开始收取3元/月的服务费。 “感觉差不多,都是这边少了那边又加上去了,真正的实惠我们老百姓没感觉到。”正从ATM机取钱的市民陈先生表示,由于自己是做销售业务,不可避免地要面临跨行取款的情况,原本可享受跨行取款第一笔免费,可如今跨行取的每一笔钱都要收费,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34项免费令中如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和销户不收手续费等一些规定,陈先生认为有些无关痛痒,真正带来实惠的项目其实并不多。 “相关部门在进行收费调整时,是否能搞一下民意调查,确定一些真正能使市民得益的项目。”距离银监会34项免费令正式实施只有不到10天时间,此时不少银行大减“免费午餐”的行为让市民担忧,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银行收费项目实则是明减暗增,免费令中的一些项目也并不能让他们感到真正的实惠。 监管部门 银行收费属于商业行为 “银行是商业主体,具体收费标准其实属于商业行为,严格来说,我们并不能对各家银行的各自收费进行监管。”青岛银监局的相关人士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银监部门并没有对银行收费进行监管的明确条例。 去年银行收费曾在社会引发广泛争议,经过调查,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一致要求,从7月1日起叫停各大银行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项目。为何在引发社会争议的34项收费问题上,监管部门有明确表态?这位人士解释说,是因为引发社会影响较大,在综合调查下,三大部门联手保护银行客户权益。 “相关规定要求银行收费必须公示,前提是在客户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相关人士表示,很多银行可能在柜台或网站进行了短暂公示,导致很多客户没有注意,自然就不太了解情况,“提前告知肯定是最基本的,如果没有通知就乱收费,这种行为就需要监管。” 律师说法 账户“被收费”侵犯知情权 短信通知费、账单打印费、账户管理费……很多市民可能不曾想到,自己去银行存钱办业务的同时,自己的账户其实也在悄悄“被收费”。银行收费“悄悄地来”,在监管之下,又“不情愿地去”,这种在很多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盲目收费合法吗? 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秋航认为,银行的这种收费行为至少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收费审批渠道不规范。李律师表示,按照正常的收费规定,肯定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审核才能执行,但目前银行收费公示并不透明,普通市民很难得知银行的收费审核信息;二是银行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费,有霸王条款之嫌。“与客户相比,银行处于垄断强势地位,从目前投诉来看,很多客户都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就被收费,收费本身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一种合约关系,银行单方面决定收费肯定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第三,被收费后投诉无门表明目前诉讼制度的缺失。“很多人被收费后虽然气愤,但想想也就十几元甚至几元钱,投诉起来太麻烦,而且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依据,最终无奈作罢。”李律师说。 新闻链接 7月1日起取消的银行收费项目 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通过本行柜台、ATM机具、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以纸质方式提供本行当月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