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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一场意外的车祸造成骑车女子管某死亡,家属从而获得了52万元的赔偿金,拿到赔偿金后,女婿只给了丈母娘1万元的生活费,此后就再也没上门照看。80岁高龄的李老太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昨日,经法院调解,女婿最终又支付给李老太12万元。 女儿遇车祸获赔52万 2009年12月的一天,一辆平板半挂车将正常骑行的女子管某撞倒,致使她当场死亡。经事故认定,半挂车肇事司机任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任某及所在单位共赔付管某家属52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当时法院执行下这笔钱以后,我和两个外孙女还有女婿一起到法院领取了这笔赔偿,由于女儿死后,一直是女婿忙前忙后,还想着女婿以后也要照顾我,就同意他将赔偿金一次全部领出来。”李老太说。 女婿惹怒丈母娘 “后来女婿给了俺1万元的生活费,就再也没有上门照看过俺,就连生病住院,女婿也没来看看。”李老太生气地说,两家根本就没有来往了。“要是他还把俺当丈母娘照看,俺绝对不会和他计较这些,钱都给他也无所谓。”李老太说,两个外孙女现在也成大人了、懂事了,还经常来看看自己,可女婿就是无动于衷,对她不管不顾。因此,她一纸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 赔偿金应合理分配 早报读者律师团成员、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何贵表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而作出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不属于死者遗产,但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在原、被告之间加以合理分配。 死亡赔偿的分配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分配也不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昨日,记者从黄岛法院了解到,经调解,女婿最终又支付给李老太12万元。(记者 刘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