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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银保业务 银行保险销售有误导银行要负责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2011-03-17 08:49:38

  本报讯(记者包慧)银保产品销售出现夸大收益,与银行理财产品混淆误导消费者现象,银行也要负责。近日,保监会与银监会联手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两大监管机构首次联合规范银保业务。

  近几年银保市场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销售误导问题也日渐突出,部分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将保险产品与存款混淆、隐瞒风险和费用扣除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为此,去年年底银监会曾单独发文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并限制每家银行网点只能与三家保险公司合作。

  为了防止银保销售误导,今年3月保监会和银监会首度联合发文指出,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同时,还要求销售人员正确引导客户抄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风险提示语句和亲笔签名。

  关于保险公司驻点销售,此次两部委仍明确表示,保险公司不得派驻银保专管员在银行网点。相比银监会早前单方面下发的银保新政,《指引》并未提及此前银监会要求的每个银行网点原则上只能代理三家以下保险公司产品。这意味着之前的“一对三”条例或不再明确执行。

  保监会解释,将实行首问负责制。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负责在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对销售过程承担管理责任,对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行为负责。这也要求银行销售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而保险公司要尽快转变角色,从“销售主体”回归到售后服务上。据介绍,银行销售人员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参加专项培训才可上岗销售银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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