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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银行保险卷土重来 315后到银行存款需小心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1-03-16 08:33:17

  【再出新规】对销售误导明确责任

  3月13日,记者注意到由银监会、保监会共同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悄然挂在了保监会官方网站上,保监会同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这一新规做出解释。记者14日采访了多位保险业内人士,了解到这一银保新规还没有通知到驻济保险公司、银行,但部分保险公司人士已经看到了新规。新华人寿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新规可以看作是对去年11月银监会所出台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有了保监会参与,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该会马上执行,“非常务实,可操作性强”。

  保监会称,近年来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近50%,对保险业尤其是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业务结构不合理、内含价值低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另一方面,经过几年来的重点整顿,银保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针对百姓投诉集中的销售误导问题,新规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和银行划分责任,防止因责任不清相互推诿。一是明确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负责在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对销售过程承担管理责任,对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行为负责。二是要求银保双方建立应急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此,济南市保险业内人士反映,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明确销售误导的责任认定,以往,每当发生销售误导时,处于强势一方的银行往往把责任全部推给保险公司。

  银保已经成为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来自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省23484个银行网点,实现首年保费收入251.69亿元。按照平均3%的手续费率保守计算,去年全省银行网点可获得7.55亿元的手续费收入。

  “既然银行分享了银保销售的利益,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驻济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市场影响】今年未见“开门红”

  尽管将银保交给银行人员销售是大势所趋,但保险公司却不得不面对银保业务量增速放慢、甚至下滑的现实。太平洋寿险济南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以来,银保业务经历了真正的寒冬,许多人对银保新政有误解,认为银行不能卖保险产品,事实上,只是不让保险公司人员直接面对客户销售,改由银行人员销售。

  部分银行反映,因为经历了一些客户关于销售误导的投诉,影响了银行的声誉,银行对这项业务有些反感,但同时又需要它带来中间业务收入,很是纠结。

  每年年初各家保险公司都会搞“开门红”,今年尽管也动员了一切力量,但“开门红”却未见红。相关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寿险“四巨头”的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均大幅度滑落。1月份中国人寿累计原保费收入约450亿元,同比增长7.7%,创6年来“开门红”增速新低。平安人寿今年1月保费收入为254亿元,同比增长20.1%,而去年1月保费增速为59%。新华人寿今年1月的总保费收入为107.6亿元,同比增幅为-1%。

  一家驻济中型寿险公司的银保部经理透露,今年总公司并没有下调业务增长指标,银保渠道压力陡增,渠道竞争更加白热化。目前该公司的银保业务已整体落后于时间进度,原定“开门红”头两个月的目标没有完成,在一季度剩下的1个月里会更为紧张。

  保险公司普遍反映,银保产品改由银行人员销售后,由于银行网点往往有大量客户等待办业务,不允许柜员、大堂经理抽出时间为客户细讲保险产品,所以业务量出现下滑是很正常的。但是各家保险公司也都在积极想办法,比如加强对银行柜员、理财人员的培训,告诉他们怎样在短时间内向客户推介产品。

  在业界最早取消保险公司驻点销售的工行大观园支行反映,客户在清楚了解银保产品的特点后,主动购买的已经非常多。毕竟,从长线理财的角度来看,银保在跑赢通胀的同时还提供风险保障,比较适合有闲钱的中、青年购买。

  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银保业务必须在规范中发展,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规有利于良好市场秩序的建立,只有受客户信赖的渠道才有发展前途。同时新规也强调了改善银保产品的结构,银保要逐渐从规模增长回到价值增长上来,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内含价值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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