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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交了9年的保险,只因为最后1年没有续交上,家住胶南的管先生只能选择退保。律师提醒,消费者最好不要依赖商家的提醒,要根据合同规定按时交费,否则一旦违约很难维权。 近日,胶南的管先生向记者反映,他1998年买了一份保险,已经连续交了9年,只因最后1年没交,买的保险就要泡汤。“当时业务员告诉我说,只要我连续10年每年都交920元,之后每三年就会返还1000元现金。”就这样,他一直交到了2007年。 “2008年,给我办理保险的业务员辞职不干了,一直到了2010年,我们这片区域才有新的业务员。”管先生说,由于没有业务员的收费和提醒,最后一年他的保费没有交上,后来让新业务员续交,保险公司却说按照合同管先生违约了,只能退保,不能再续保了。管先生感觉很冤枉:“我第十年没有交保费,我自己是有责任,但保险公司更换业务员,没再提醒我交保费,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对此,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铁龙表示,业务员并没有提醒投保者交费的义务,管先生未按规定续保,属于违约,“消费者不要对商家的提醒产生依赖,否则一旦违约,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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