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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评出20条最牛霸王条款 房地产行业最霸道

来源:齐鲁晚报 2010-11-26 17:41:56

    山东省工商局、省消协开展的“晒晒你身边的‘最牛霸王条款’”自13日启动以来,读者、网友反映各类“霸王条款”200多条。根据读者、网友反映的集中程度和普遍性,并请省工商局专家点评,最终选出了九大行业和领域20条“最牛霸王条款”。

    从所选出的20条“最牛霸王条款”来看,涉及九大行业和领域,其中房地产行业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最严重,通讯行业、水电气暖的问题最为常见和普遍,而保险、银行的“霸王条款”最为隐蔽。

    省工商局合同处工作人员表示,所谓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最典型的就是原来很多酒店规定消费者“不能自带酒水”。

    省工商局合同处专业人士表示,这些“霸王条款”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特征:首先是不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如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利用自己在交易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将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购房补充协议强加给消费者;通讯行业中规定一些使用手机、座机业务时的“必选业务”,消费者不接受就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这类条款多有强制消费或捆绑消费的性质。

    其次是拒绝向消费者透露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如不交钱不让看购房合同,交上钱就成“‘定金’不退”。

    第三就是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或者故意不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这类“霸王条款”主要在银行的信用卡、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方面最为集中。

    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某些“霸王条款”司空见惯,消费者在遇到时,因为商家的强势,通常选择逆来顺受,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的“霸王”做法。

    房地产业>>

    1.不交钱不能看合同

    济南多位读者反映,在购房时,开发商不让看合同,为了看合同,就要先交钱,这个钱本是个购房意向金,但到了开发商那里就变成了“定金”。如果不买房,开发商就坚持“定金不退”。

    2.格式合同不能改

    济南市民孙先生在文化东路一商住楼买商铺时,对购房合同中很多条款不满意,要求更改,但开发商并不答应,只是说:“您说得有理,但合同不能改。”

    3.买房捆绑车位

    不少读者反映,在买房时,他们被告知要买房必须购买车位,没有车也要买。

    快递物流业>>

    4.先签收后验货

    读者李女士两次通过网站购买书和女包,接到包裹本想当面验货,但工作人员称必须先签字。签字后发现书是盗版的,包粗糙得不像样,要求退货时,网站和快递公司都说“包裹已打开概不退换”。

    5.物品丢失只赔邮资

    省消协一项调查显示,有近三成的消费者反映,在快件丢失时,要赔偿很难。贵重易损物品在邮寄过程中出问题,快递公司最多赔几倍邮资给客户。

    通讯业>>

    6.“必选包”限制消费者

    德州一读者在一家通讯公司办了一张卡,该卡推出彩铃、短信、余额提醒等必选包,不选不能用,选了之后,每月即使不打电话,也要被扣款。

    7.宽带服务不能暂停

    泰安东平一市民办理了宽带上网业务,因需要半年时间在外出差,想办暂停,但被告知没有这项业务,半年上网费照缴。

    银行业>>

    8.信用卡还款不足算白还

    一位网友信用卡本该还10900元,结果错还成10600元,少还了300元,银行竟然按10900元未还计息,收取违约金160多元,10600元等于白提前还了。

    9.忘记密码要交钱挂失

    有银行规定,如果储户忘记了密码,超过规定次数就不能再试,必须交钱挂失。即使拿着身份证证实存折是本人的也不能再试或取款。

    10.还贷款要重新办卡

    多位读者反映,他们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虽然已经有了该行的银行卡,但工作人员要求必须在该行再办一张。

    购物消费>>

    11.预付费卡到期作废

    济南宋女士办了一张2000元的家政服务卡,还没用完就到期了,家政公司要求必须购买1100元的卡才能延期使用。许多读者都反映家政卡、游泳卡等预付费卡都有类似规定,到期作废、不记名不挂失,遗失不补等。

    12.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

    商场搞活动,随处可见“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公司)所有”,消费者有意见,商家就以此为借口来逃避责任。

    13.赠品不保修

    不少读者反映,在商场购物时,商家赠送了电饭锅等物品,坏了之后找商家维修,被告知“赠品不保修,不退货”。

    供暖>>

    14.取暖要交“开口费”

    莒县等地读者反映,热电厂向用户收取暖气开口费,不交费就不给开口和供暖。15.不用暖也交钱

    济南、临沂等多地读者都反映,供暖公司实行“连坐”,不用暖的也要交钱,否则就给全楼停暖,以后再用暖就要交开户费。

    物业>>

    16.装修要交保证金

    枣庄高新区一小区物业要求每户业主在领取钥匙前交纳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还向每户业主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服务费。济南等地的读者对此也有反映,许多小区物业都以保护小区设施为由收保证金。

    17.维修基金不修房

    网友“逗逗飞”在新房入住时交了维修基金,房顶漏雨找物业修理时,物业却百般推脱,就是不给修。最终顶楼6户自费花2万多元修理了房顶。

    18.电梯费与住房面积挂钩

    住2楼的与住12楼同样交电梯费,而且电梯费竟与住房面积挂钩,按面积分摊。

    保险业>>

    19.赔多少保险公司一方说了算

    买了大病保险和家庭财产险,但在出现重大疾病和家庭出现火灾盗窃等问题时,赔不赔、赔多少全是保险公司说了算,程序也相当复杂,许多单方规定连律师都难弄明白。

    交通>>

    20.特价机票不退不改

    烟台的薛先生购买了特价机票,因去机场路上出了意外,没能及时赶到机场。薛先生去改签机票时,被客服人员告知,特价机票不能改签,也不能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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