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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设产业振兴专项资金 重点扶持八大产业领域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0-05-27 10:09:10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企业技术改造的引导作用,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经信委、财政局日前研究制定了 《青岛市产业振兴专项资金2010年扶持项目申报指南》。根据该指南,我市将设立产业振兴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约化、高端化、节能减排、关键配套等项目以及新兴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技术开发机构。申报的项目应同时具备六个条件——符合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山东省、青岛市产业发展重点;具备项目建设必备的手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为2010年在建项目;已列入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且每季度正常实施;没有得到国家和省市的其他专项资金扶持。

产业振兴专项资金采取承诺制无偿补助方式,根据企业承诺绩效的实现情况,对项目进行无偿补助。

据悉,青岛市产业振兴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一是家电电子产业领域,主要是符合节约能源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和“三网融合”发展方向的项目。二是石化化工产业领域,主要是符合集约化、高端化和系列化发展方向的产业升级、节能减排项目。三是汽车机车产业领域,主要为高附加值车辆及关键配套项目。四是船舶海洋工程产业领域,主要为高附加值船舶及关键配套项目。五是纺织服装产业领域,主要是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功能性纺织服装面料、先进织造技术、节能减排等项目。六是食品饮料产业领域,主要是能够明显拉动产业链发展的深加工食品、功能性食品饮料以及食品安全控制等项目。七是机械钢铁产业领域,主要为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专用机械设备及关键配套、钢材及其他金属材料的深加工等项目。八是新兴产业领域,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信息技术产业项目。

我市将通过产业振兴专项资金,努力消除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推动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优化产品结构,实施适应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需要的先进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新兴产业,以此实现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报记者 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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