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出台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指导意见 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青岛新闻网8月14日讯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必然要求,更是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行业应当承担的初心使命。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银行保险机构改革开放动能,青岛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开放创新 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强化监管引领、督促和推动,稳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持续提升金融供给对实体经济需求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匹配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金融新动能。

以优化金融治理为核心,增强金融功能适应性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健全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加强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等。健全适应银行保险机构特点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强化“三会一层”建设。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

二是健全机构体系。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体系。要求机构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制定科学清晰的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战略。明确各类机构的发展定位和服务重点。

三是完善市场体系。完善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协调、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相平衡的市场体系。要求机构为直接融资提供配套支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的直接融资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四是丰富产品体系。要求完善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金融产品体系,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鼓励开展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支持针对家政、托幼、教育、文化等领域消费需求,开发专属金融服务产品。

五是强化风险管理。要求构建治理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全面风险治理架构,有效抵御、精准化解所承担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要求完善内部制度管理体系,加大执行力度,严实问题处理。提高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金融风险能力。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力度,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以创新发展路径为主线,增强金融机构竞争力

一是转变发展理念。要求加强健康信贷文化建设,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做优主业,做精专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实现从数量规模扩张向提高效率质量的转变,从业务同质化向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转变,从粗放经营、不当竞争向集约经营、合规发展的转变。

二是激发内生动力。要求加快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正向激励机制和鼓励创新机制。围绕专注主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实施绩效改革。进一步细化授信尽职免责和差异化考核激励制度,健全基层“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经营管理机制。

三是优化融资结构。要求落实好差异化信贷政策,调节好金融之水的“流量”“流向”和“流速”,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名单制管理。提高中长期贷款尤其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所占比重。充分调动信贷、理财、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创新融资方式。要求加快实现融资方式、融资流程和融资效率的变革,实现授信融资方式、种类、期限、利率等方面的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将企业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信用信息、偿付能力信息和风险情况作为重要融资依据。

五是变革服务模式。要求夯实信息科技基础,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强化业务管理。推动支付结算、授信审批、资产管理等业务及流程创新。法人机构可探索设立科技研发中心,创新科技管理模式,创新业务与技术融合形式。

以提升服务质效为重心,增强金融服务普惠性

一是服务小微企业。要求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原则,进一步提升银行信贷占小微企业融资总量比重,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实施差别化利率定价。鼓励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深入推进“双惠银行机制”“行长访小微”“银税互动”“银担合作”“信易贷”等机制,密切银企合作关系。

二是助力民营企业。要求贷款审批中不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继续开展“平等获贷”“便捷获贷”“惠企万家”和“容错激励”四个专项行动,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可得性。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三是支持乡村振兴。要求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资源配置力度,支持农业特色化、精品化、生态化发展。发展涉农保险业务,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业再保险体系。积极推广“农业保险+”模式。探索开展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持续向经济薄弱镇、村延伸机构网点,满足农民金融服务需求。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对接养老健康、育幼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业金融需求,改善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积极发展事关公众利益的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责任保险,发挥好民生保障功效。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力度。

五是降低融资成本。增强风险定价能力,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准确反映每笔贷款的管理成本、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深化理财和同业业务治理,推动资金减少空转、回归实体。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过桥”和融资中间环节,促进银企直接对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以扩大双向开放为着力点,增强金融发展开放性

一是支持金融业扩大开放。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公平对待境内外各主体,放宽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允许外国银行在辖区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二是支持“一带一路”战略。为“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助力青岛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构建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开放格局,实现青岛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质押获得贷款。开发有效适应外贸企业金融需求、提高外贸金融整体渗透率的金融服务。

三是支持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鼓励国内外银行保险机构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总部。支持新设立的银行财富管理子公司、事业部落户青岛。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将资产托管等财富管理功能总部向青岛聚集。支持青岛地方法人机构设立理财子公司、直销银行、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等机构,围绕财富管理主题,尝试开展综合化经营。

四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率先在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实施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政策。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依法依规设立外商投资金融机构、外资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区内银行按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各类涉及海洋经济的金融服务。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鼓励区内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国际保险业务。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五是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上合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在战略目标、体制机制、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对上合示范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对上合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金融综合服务质效,推出匹配上合示范区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支持大中型银行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支持上合国家金融机构在青岛开展业务,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青岛银保监局将持续深化我市银行业和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改革开放创新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高质量金融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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