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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聚集金融资源补助自4月11日起开始申报

2022-04-08 08:50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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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7日讯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自4月11日起,青岛市2022年度聚集金融资源补助开始申报,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1日至9月30日。

据悉,此次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

第二类是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包括:对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500万元;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300万元;对保险公司一级分公司,补助200万元;对证券公司一级分公司,补助100万元;对其他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补助50万元;对银行、保险公司在青设立的业务总部、职能总部、全国性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补助300万元;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在青设立的业务总部、职能总部、全国性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补助100万元。

第三类是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全国性金融领域行业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包括:对全国性金融领域行业组织,补助200万元;.对全国性金融领域行业组织在青设立的办事机构及专业委员会,补助100万元;我市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按其新增资本扣除政府出资的0.5%,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持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业务牌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由机构注册地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经市政府批准,对体现财富管理特色、对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重大意义的机构和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据悉,此次申报中,机构设立或引进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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