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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320元

2021-07-27 07:30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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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本报7月26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质量,市政府将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列入今年的市办实事。截至6月底,我市已经连续两次提高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这在我市尚属首次。目前共为全市近1800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428.7万元。

前期,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青岛市相关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将青岛市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200元提高至150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500元提高至1200元。同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受艾滋病病毒影响儿童,继续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

在完成上述市办实事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于今年5月份又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将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10%。其中,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8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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