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新引擎,塑造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研究起草,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施三大工程19项具体措施加快青岛品牌建设。
品牌是青岛发展最具特色的名片
青岛是一座盛产品牌的城市。上世纪80年代,青岛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品牌战略,开创了“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品牌城市”极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形成了工业品牌带动服务业和农业品牌创建、三次产业品牌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全市共荣获中国质量奖1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3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9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2个、中国名牌产品68个,山东省名牌产品700个;中国驰名商标123件,中华老字号1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品牌总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以海尔、海信、青啤和中车等企业为代表的千亿级知名品牌产业链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75%。可以说,品牌是青岛发展最具特色的名片,追求品牌已成为青岛城市发展的灵魂,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
品牌不单单是一个标识,它是一座城市人文、经济、环境、消费、产业的独特载体,是最独特和差异化的城市形象。近年来青岛市“品牌之都”建设步伐呈现放缓趋势。现有品牌以传统产业居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力的品牌经济集群式发展活力不足,具有时代引领性、集群式发展的品牌生态格局尚未形成,城市品牌定位模糊、品牌创建动力不足、品牌建设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领域的品牌建设工作与上海、深圳等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副局级领导干部毕见清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就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挖掘品牌资源,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争力,夯实质量基础,助力“好品山东”品牌建设,打造“品质青岛”名片,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三个第一次”透露出青岛品牌建设决心
此次《意见》出台,可以从三个第一次,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品牌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科学顶层设计、全面细致谋划”的工作思路。
第一,市委、市政府第一次联合出台品牌工作意见,为品牌建设指明方向和目标,科学准确的定位品牌工作发展,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品牌建设的重视程度、抓好品牌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市委、市政府第一次系统性的对品牌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实施“品质青岛”塑造工程,将打造“青岛制造”“青岛农品”“青岛服务”“青岛购物”“青岛文旅”五大品牌,作为全面提升城市核心功能、服务能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市委、市政府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品牌建设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由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品牌建设统筹组织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品牌建设工作责任和目标,有效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品牌工作新格局,形成做大做强城市品牌的合力。
三大工程19项具体措施擦亮青岛品牌
《意见》主要内容包含,实施品牌基础提升、品牌供给提升、品牌需求提升三大工程及加强政策保障,共19项具体措施。
第一个是品牌基础提升工程。实施“品质青岛”塑造行动,重点打造“青岛制造”“青岛农品”“青岛服务”“青岛购物”“青岛文旅”等五大城市品牌。引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开展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价值测算,打造“胶东半岛品牌榜”。积极开展“品质青岛”自愿性认证,提升“青岛制造”品牌价值。争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水平。推进“青岛标准”建设,主导制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青岛制造”标准。加速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和首席品牌官制度,开展“品牌伙伴成长”等计划,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第二个是品牌供给提升工程。在制造业品牌方面,实施新一代“青岛金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工程。在农产品品牌方面,注重农耕文化资源挖掘,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在服务业品牌方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全面提升“青岛服务=优质服务”的感受度和认知度。在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方面,培育由世界一流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构成的品牌企业生态圈。加快家电电子、轨道交通等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打造500个具有鲜明青岛特色的新品牌。
第三个是品牌需求提升工程。在振兴经典品牌方面,扶持振兴一批有历史底蕴、有潜在市场需求的经典品牌。支持经典品牌适应新需求,推动经典品牌与文化创意、时尚设计融合发展。在培育新锐品牌方面,建立新锐品牌发现机制,建立新产品和新企业品牌培育库。在研发创新、品牌策划与营销、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在提升高端品牌方面,鼓励优质品牌企业制定实施品牌高端化战略,推进高端品牌国际化发展,推动有条件的高端品牌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管理输出等方式“走出去”,建立海外品牌营销渠道,打造国际化品牌。在完善诚信体系方面,重点探索实行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电商平台管理。
在不断加强政策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做好全市品牌建设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品牌工作评议考核。进一步发挥好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作用,统筹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制定推进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指导各区(市)充分发挥园区、企业、协会、智库等主体作用,强化品牌整体提升效应,加强对“品质青岛”城市品牌建设的策划推进,凝聚“品质青岛”建设合力。定期举办“中国品牌(青岛)日”活动,讲好青岛质量品牌故事。
品牌是一个企业、一个城市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更是企业发展和城市竞争的焦点所在。一直以来,品牌就是青岛最显著的城市特色,品牌工作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关心和关注。以此次《意见》发布为契机,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高端为目标,把品牌建设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相结合,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引领青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