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客户:
近年来,陆续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诱惑性和欺骗性,不仅给参与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在银行保险监管部门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同时,还需广大客户朋友们提高警惕,防范各种看似诱人的投资回报后潜藏的陷阱。
一、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和危害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非法性);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开性);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利诱性);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社会性)。
注:吃瓜群众经常会看到“不特定对象”一词,到底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吧:我拿出手机翻开通讯录,一个一个地看,琢磨着给谁打个电话借2万块钱呢。这就叫做“特定对象”,都是熟人嘛。我抱出一本《中国黄页》,然后按照上面的号码挨个打电话,准备找人借2万块钱,这就叫做“不特定对象”。大白话就是“广撒网”。
(三)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提高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一)非法集资的常见的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这11种情况的理财要当心.
1.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预定床位、预存会费可拿收益的养老为幌子的;
2.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3.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慈善”“互助”“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4.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黄金、期货等为幌子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5.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6.公司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或公司高管是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7.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或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的;
8.要求缴纳投资款以现金方式,或者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转账的;
9.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10.赠送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11.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三、如何有效防范非法集资
(一)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二)避开投资陷阱的“三看三思三不要”。
1.三看。
一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的批准文书,并向监管部门核实真伪;
二看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
2.三思。
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3.三不要
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
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
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