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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融发展史 循序渐进成为整个山东金融中心

2018-06-01 09:46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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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青岛作为山东区域金融中心的确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自德占期青岛萌发现代金融业,到第一次日占时期与北洋政府统治时期青岛金融业的曲折发展,再到上世纪30年代青岛金融业第一次走向繁荣,青岛金融业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迅速发展。随着金融体系的日渐完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当时的国家大型银行在青分支机构相继升为分行,管理各自银行在山东区域业务,青岛逐步成为整个山东地区的金融调控中心、资金划拨中心以及金融枢纽。

现代金融机构萌芽

作为一个沿海城市,青岛处在受到外国经济、文化冲击的最前沿,并且受到当时德国殖民当局的精心规划和重视,在接受新式金融机构和制度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开放性,这也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之一。据《山东省志·金融志》记载,在德占时期,德国殖民当局在青岛开设了德华银行青岛分行等外资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发行了不同面额的货币,并在青岛胶济铁路沿线流通,控制了青岛周边地区的商品经济和市场运营,还通过垄断外汇业务,控制山东对外贸易。这一阶段可以看作是近代青岛金融体系的起步阶段,德国殖民者的到来使青岛现代金融机构开始萌芽。德华银行青岛分行与德华银行济南分行共同控制山东金融市场。

对于华资金融机构来说,工商业的迅速发展促使青岛金融机构数量快速增长,早在青岛德占时期,中国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就相继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自此华资金融机构在青岛这片沃土之上不断植根,艰难发展。

华资金融机构持续增加

第一次日占时期,以日本横滨正金银行青岛分行为首的日系银行,取代了德国德华银行青岛分行在青岛的地位。日本横滨正金银行设立的济、青两大分行更是把持山东金融业。据《青岛市志·金融志》记载,这段时间青岛增加了青岛地方银行、中国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等华资银行以及众多的外资银行,青岛金融机构在数量上相比德占时期又有所增加,但是青岛金融业几乎被日本的金融势力掌控,华资银行发展仍然不够充分,当地金融业的大部分业务还是由外国银行垄断,我国工商企业在获得金融支持方面备受外资银行的掣肘。

待中国收回青岛主权之后,虽然金融仍受到日本金融势力的控制,但官办银行和华资银行在青岛的情况逐渐好转,存放款业务得到发展,华商企业融资环境得到改善,青岛的很多华商企业是在中国收回金融主权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不少青岛企业获利后投资金融业,使得工商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在一起,促进了青岛工商业与金融业的共同发展。据 《青岛市志·金融志》记载,1928年起,民族金融业著名的“北四行”“南四行”“小四行”等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始拥有同外国银行竞争的能力,山东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青岛地区倾斜。

官办银行在青机构统辖省内业务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当时政府通过币制改革和加强央行控制两大手段,打破了日本垄断青岛金融业的局面,收回了一些货币金融权利,民族金融机构获得了难得的发展空间,青岛的金融业也逐渐步入正轨。据《山东省志·金融志》记载,1929年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由支行升为分行,统辖山东境内中国银行业务;同年青岛废除胶平银、抵制日本正金银行发行钞票后,外国银行被迫在中、交两行开户进行业务往来,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青分支机构成为山东地区中外银行票据兑换的中心之一;虽然1935年交通银行青岛支行才升为分行,管辖山东全省分支机构,但随着业务迅速发展,青岛分行后来成为交通银行在山东的货币发行和资金调度中心;而作为当时国家金融枢纽的中央银行1929年在青岛设立办事处,1935年由支行升为分行,逐步控制了青岛的金融业,抗战胜利后升为一等分行,济南、烟台两行统由青岛分行领导。

随着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以及中央银行青岛分行等以官办银行为主的国家金融势力逐渐掌握原先由外国金融势力所把持的金融业,并掌握各自银行在山东区域的业务,以及国内南北各地的商业银行纷纷在青设立分支机构,青岛金融业迅速发展,至此青岛已成为山东的金融中心。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邱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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