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厦门保监局了解到,经过厦门保监局、市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长期推动,《厦门市巨灾保险方案》于去年12月1日获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被写入了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有望落地。
根据《厦门市巨灾保险方案》,我市巨灾保险承保事故灾害范围除囊括暴雨、台风、地震、火灾、爆炸等灾因外,还创造性地将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包含在内,扩大承保的损失范围,提高保障项目的赔付标准,全方位地覆盖市民巨灾风险。相比现有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农房保险,巨灾保险的责任范围更广,责任限额也更高。目前,深圳、宁波等地已经试点推出了相应的巨灾保险。
厦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重大意义。目前巨灾损失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救济和民间捐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后,政府每年以适当的财政投入,运用商业保险直保+再保机制进行风险分散,同时建立巨灾基金吸收社会捐助资金,可以弥补受灾群众的损失。另一方面,相比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巨灾保险具有更高的效率,在巨灾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可协助民政部门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出快速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