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9月2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达3527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772万人次,增长28%,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实施城乡社会保障提升工程,把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强化顶层设计,实行高位推动,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比全国提前一年建成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基本生活。
同时,自治区还坚持把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加快推进统筹城乡、覆盖全民、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成了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成了由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补充医疗保险体系构成的全民医保体系;建成了主要覆盖职业人群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体系。
此外,自治区还连续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全区60岁以上城乡居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33元;连续11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1-4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0%;连续4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2016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864元,比2010年增加351元,增长6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将推进各地区于今年底前出台整合方案,博州、哈密市和克州3个试点地区10月开始双轨过渡,2017年6月前实现并轨运行;其他地区2016年全部开始启动整合,2017年双轨运行过渡到平稳并轨,2018年全面实现制度并轨。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方面,将积极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基础数据库建设,今年重点做好贫困人口、大中专学生全员参保工作,2017年上半年开展入户调查、宣传登记、促进参保工作。
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方面,将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差别费率、完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以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同舟计划等措施,切实减轻非公经济组织、中小微企业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引导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适龄居民积极参保、连续参保、长期参保,力争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此外,在深入同舟计划方面,自治区将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实现新开工项目100%参保,在建项目80%参保的目标。2017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