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保险发挥了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撑作用。大病保险覆盖人口9.2亿,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到15个百分点,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商业保险在全国327个县市参与经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服务人数达8547万,受托管理资金80.3亿元。各地也纷纷运用保险机制开展扶贫帮困。
“十三五”时期,商业保险将进一步协助国家大力构筑完善民生保障网,通过拓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多元化健康保险、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发展,从而实现保险业在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企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中的重要价值。同时,保险在扶贫方面具有特有的体制机制优势,做好扶贫工作是保险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将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完善精准扶贫保险支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