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网约车确实具有“互联网+”的非常明显的特征,对网约车的发展,更多采用鼓励的方式。
网约车新政出台,对于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运营是否得到鼓励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其实,新政更多意在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加强指导。而私家车想要作为网约车运营,则需要跨过众多门槛。
《暂行办法》明确应当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有业内人士指出,登记后的车辆性质属于运营车辆,与私家车有着本质的区别。
该人士指出,运营车辆与私家车相比,年检更严格,5年内每年检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1次。而私家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同时,运营车辆相比私家车,在保险费用、管理费缴纳、交易流程、二手车交易价值方面都有很大差异,运营车辆的成本是私家车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此外,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也将实行实行许可管理。私家车转成网约车,要取得网约车运营资质和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具体的实施细由地方交管部门进行制定。
新规还指出,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据前述业内人士分析,从新政可以看出,网约车行业的发展有鼓励也有适度管控。未来地方交管部门或对网约车运营资格采取配额限制,以平衡网约车与出租车行业的利益冲突,同时兼顾治理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