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不久前,马某驾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到异物,停车熄火后,并未发现异常,于是继续赶路。两天后,马某突然发现行驶过程中,发动机发出明显异响。经4S店检查后,被告知车辆变速箱内部已经损坏,需要维修,有可能需要更换新变速箱。为此,马某向保险公司报案。
经过保险公司查勘员的现场查勘发现,车辆变速箱损坏的原因是由于变速箱外壳在破裂以后润滑油全部泄露,内部齿轮在没有润滑油作用的情况下,齿轮间干枯摩擦,从而导致变速箱损坏。
通过现场询问事故经过,查勘员了解到事故发生在3天前,但马某无法详细说清事故实际发生具体地点,无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及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做出了拒赔决定。马某对此并不认可,并且就此事情进行投诉。保险公司则将此次保险合同纠纷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
【调解结果】
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以后,组成合议制调解室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对此案处理过程中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保险法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向客户进行了讲解。由于马某对于车辆性能并不完全了解,导致事故发生后其仍然继续驾驶,不仅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同时给后续办理保险理赔带来了风险。经过调解员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案件评析】
保险公司需及时提示客户注意阅读相关免责条款事项,同时,客户在购买车辆保险时也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出现本案中因未及时采取措施而扩大损失而导致保险公司部分拒赔的情况。
注:以上案例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供
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惠整理